管理者 中央四級機關一級業務單位主管職等上限調為九職等 發佈日期: 2025-09-04 15:44:29 發佈單位: 教育廣播電臺 原始連接: http://www.ner.gov.tw/news/68b944181923c800232a5b80 考試院院會今天(4號)審議通過,中央三級非署局及部分署局所屬之中央四級機關(構),上限為薦任第八職等的一級業務(派出)單位主管,調整為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以反映這些第一線單位主管所擔負的職責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