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低收入戶老人配戴助聽器補助計畫
發佈日期: 2025-09-04
發佈單位: 泰武鄉
一、補助對象
二、補助內容
助聽器每只最高補助新臺幣5,500元,若購買金額低於5,500元,則補助實際購買金額。補助年限內每人最高補助2只(11,000元)。
三、申請應備文件
四、申請時限
公告日起至114年11月21日止,或年度經費用罄為止。
五、注意事項
- (一) 準用《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相關規定,採「先核定,再購買」。如於縣府核定補助前已購買助聽器者,不予補助。
- (二) 購買金額超過補助部分,由申請人自行負擔;購買之助聽器應為全新品,並具備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
- (三)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第二類(聽覺障礙者),如已領有身心障礙者輔具助聽器補助,於核定補助後4年內,同一耳位不得申請本項目及基準之補助。
- (四) 同一耳位已取得本項目及基準之補助,倘仍有配戴助聽器需求,得於前次核定補助滿4年後,再提出申請。
- (五) 申請人應於縣府核定後6個月內持核定公文自行向廠商購買,並可選擇自行請款或由縣府特約廠商代償墊付。
- (六) 申請人於購買並配戴滿1個月至3個月內,須向本縣輔具資源中心預約進行效益驗證,驗證通過方可請款。
六、洽詢專線
- 泰武鄉公所社會課 08-7832435 轉 130
-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老人福利科 08-7320415 轉 5441 謝社工師
📍 詳細公告請參考: https://www.pthg.gov.tw/planjdp/cp.aspx?n=6002B120E13BE406&s=278641B00A5FD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