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本市「0728豪雨」農田受災救助申請
本市辦理「0728豪雨」農田受災救助,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16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請於期限內申報。
發佈日期: 2025-09-04
發佈單位: 梓官區
發佈部門: 經建課
原始連接: https://tzukuan.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E46792EB3437B52A&sms=110BDE64E91DD45F&s=A43C7749CCEADD19
農田受災救助項目及額度
本次農田受災救助項目及額度依「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辦理救助:
- 每戶農田受災面積應達0.05公頃以上;其流失每公頃發給新臺幣10萬元,埋沒每公頃發給新臺幣5萬元。
- 農田受災救助金計算方式以0.01公頃為基數,其餘尾數不予計算。
農田受災救助對象
本次農田受災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 農田遭受水災致流失及沖積砂土埋沒而無法耕種者。
- 上開農田以「非都市土地編定為農牧用地現供農作使用之土地」、「都市土地劃定為保護區或農業區現供農作使用之土地」、「國家公園土地為依有關法令勘定現供農作使用之土地」為限,且河川區域、排水設施範圍、水庫蓄水範圍內之土地,不適用農田受災救助。
- 由農田之獨立且實際從事工作之農戶申請。
申請方式
受理期限自即日起至本年9月16日止,請攜帶以下文件至農田受災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 國民身份證及存款簿。
- 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應檢附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
- 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合法使用證明文件。
- 基層公所認有必要時,得指定申請人檢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