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高雄市為辦理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及「0728豪雨」農田受災救助地區
發佈日期: 2025-09-04 00:00:00
發佈單位: 湖內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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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 https://hunei.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BCE62219DC7AD246&sms=0618EA118574E1FF&s=53ABCB8ECBBC79CA
一、本次辦理農田受災救助地區如下:
- (一) 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杉林區及那瑪夏區
- (二) 114年「0728豪雨」:高雄市全市
二、受理單位: 高雄市湖內區公所經建課
三、受理時間: 自114年9月3日起至9月16日止,於本所洽公時間受理
三、聯絡電話: 07-6991221 轉224。
四、請備妥: 三個月內土地所有權人第一類土地謄本(非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合法使用證明文件)、申請人身份證、湖內農會存款簿、印章。
五、適用範圍: 所屬農田以「非都市土地編定為農牧用地現供農作使用之土地」、「都市土地劃定為保護區或農業區現供農作使用之土地」、「國家公園土地為依有關法令勘定現供農作使用之土地為限,且河川區域、排水設施範圍、水庫蓄水範圍內之土地,不適用農田受災救助。
五、詳情請參閱附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