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公告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及「0728豪雨」農田受災救助申請
發佈日期: 2025-09-03
發佈單位: 燕巢區
原始連接: https://yanchao.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4A260B9226B0C9C8&sms=C539021C42EB6DEA&s=A5A9FA16C28E6F5C
高雄市政府辦理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及「0728豪雨」農田受災救助公告。
有關辦理農田受災救助說明如下:
(一)農田遭受水災致流失及沖積砂土埋沒而無法耕種者。
(二)上開農田以「非都市土地編定為農牧用地現供農作使用之土地」、「都市土地劃定為保護區或農業區現供農作使用之土地」、「國家公園土地為依有關法令勘定現供農作使之土地」為限,且河川區域、排水設施範圍、水庫蓄水範圍內之土地,不適用農田受災救助。
(三)由農田之獨立且實際從事耕作之農戶申請。
本次農田受災救助項目及額度依「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辦理救助:
(一)每戶農田受災面積應達0.05公頃以上;其流失每公頃發給新臺幣10萬元,埋沒每公頃發給新臺幣5萬元。
(二)農田受災救助金計算方式以0.01公頃為基數,其餘尾數不予計算。
受理期限: 自本(114)年9月3日至9月16日止。
受理申請單位: 受災農田所在地區公所。
申請時應檢附文件: 最近3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或合法使用土地證明、存摺影本、身分證及印章等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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