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日本語文學系 徵聘專任(案)教師
發佈日期: 2025-09-02 16:00:00
發佈單位: 國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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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日本語文學系 徵聘專任(案)教師
一、擬聘教師職稱: 專任(案)助理教授以上(含)
二、名額: 日本語文學領域專長之教師12名
三、申請資格: 具日本文學、日語語言學、日語教育學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
四、起聘日期: 2026年8月1日
五、申請資料(必須為紙本):
- 應徵申請表(表格請至本系網頁下載,除紙本外,並將word檔案寄至 japanese@ntu.edu.tw)
- 中文或英文或日文個人履歷一份
- 歷年著作目錄一份
- 博士學位畢業證書影本一份(若為國外學歷,則需經我駐外館處依駐外館處文件驗證程序驗證)
- 碩士班及博士班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
- 推薦信兩封(需彌封)
- 擬開專門科目與基礎語言課程之教學大綱至少各一門
- 五年內代表著作一至三篇,各一份(必須為2021年8月以後出版,請附上版權頁及目錄)
(以期刊、專書論文為代表作應至少二篇,專書得以一本為代表作)
- 七年內參考著作最多三篇,各一份(必須為2019年8月以後出版,請附上版權頁及目錄)
- 如有現職及經歷證明文件,請務必提供影本一份
- 如有中華民國教育部核發之教師證書,請務必提供影本一份
六、申請截止日期: 2025年11月3日
務請於申請截止日前以掛號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七、郵寄地址:
106319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國立臺灣大學日本語文學系 收(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及申請專任(案)教師字樣)
請以掛號郵寄申請資料,不接受現場收件。
八、 本系初審通過後,將另行安排試教與面試,大約在2026年2月(旅費尚請自理),若未克參加,視同放棄應徵。
九、洽詢人: 謝宛庭助教;電話:+886-2-3366-2789;e-mail:japanese@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