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興建與請照的相關代表人物專有名詞報您知!
發佈日期:2025-09-01 14:28:00
發佈單位:苗栗縣
原始連接: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85323
一般我們在申請蓋房時,時常會聽到建築師或建築專業人員口中常說的起造人、設計人、監造人及承造人這幾個名詞,這些人員在建築申請過程中分別扮演的角色是代表什麼意義呢?
哦!原來是建築法規定,申請興建房屋及核發建築執照各階段,分別賦予各代表人及專業人員的責任,「起造人」是新建房屋的申請人,也就是一般所說的業主,委託依法開業的「設計人」及「監造人」(就是建築師)幫其設計並監督按圖施工請領建照,而起造人委託蓋房的營建施工廠商就是「承造人」(營造廠或土木包工業),負責承攬整個建築工程並按圖施作至完工驗收。
在建築執照申請及施工的過程中,這些人員均受建築法令的規範,相關設計請照、施工,乃至後續使用執照申請,專業人員均應簽證負責。
所以房屋申請興建完成,是有賴於這幾位代表人員的相互配合及把關,才能建構出良好的房屋居住安全及品質喔!
若民眾有相關疑問,可洽詢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建築管理科,或至苗栗縣政府官網查詢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