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斗六市公所臨時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公告(圖書館)
發佈日期: 2025-09-03 00:00:00
發佈單位: 斗六市
一、徵才機關: 雲林縣斗六市公所(圖書館)
二、人員區分: 臨時人員(職務代理人)
三、名額: 1名
四、性別: 不拘
五、工作項目: 協助辦理圖書館業務推展、文書處理、其他長官指派業務。
六、工作地點: 斗六市立圖書館
七、公告期間: 自114年9月3日至114年9月8日。
八、工作待遇: 每月新台幣29,580元整。
九、僱用期間: 自114年9月26日起至育嬰期留停限屆滿或原因消失時即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十、資格條件:
- 中華民國國民。
- 性別不拘。
- 年齡滿18歲以上,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 需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程度者。
- 假日可配合輪值辦理圖書館業務。
十一、報名方式: 於114年9月8日 17:30 前檢附報名表、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下方)、相關證照証明影本(無則免附)於上班時間(8:00-12:00,13:30-17:30)親自或委託送達至雲林縣斗六市公所<u>民政課陳小姐</u>,逾期不予受理。(請註明應徵斗六市公所<u>圖書館</u>臨時人員(職務代理人))
十二、甄選及錄取:
1. 本次甄選由本所就報名表及相關資料辦理書面審查,如有需要再行通知面試,擇優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無適合之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2. 經通知錄取後,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註銷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
十三、聯絡人及電話: (05)5332000轉分機<u>1102 陳小姐</u>。
十四、其他: 如有下列情事之ㄧ者,不得參加本所臨時人員甄選: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 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未獲宣告緩刑者。
4.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5.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6.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7.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 涉有利益迴避法者,應自行迴避。(無違反「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迴避進用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