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國人出售境外不動產予二親等以內親屬,應保存支付價款證明申報贈與稅 發佈日期: 2025-09-02 06:00:00 發佈單位: 行政院 原始連接: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37a874207b124171bfb1b2cb77e341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