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年丹娜絲颱風農田受災救助
發佈日期: 2025-09-02
發佈單位: 美濃區
本區公告為114年丹娜絲颱風農田受災救助地區,救助申請受理日期為 9月3日 (星期三) 起至 9月16日 (星期二) 上班日。
救助說明:
一、救助項目及額度:
依據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 每戶農田受災面積應達 0.05 公頃以上。
- 流失:每公頃發給新臺幣十萬元。
- 埋沒:每公頃發給新臺幣五萬元。
- 農田受災救助金計算方式以 0.01 公頃為基數,其餘尾數不予計算。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 農田遭受水災致流失及沖積砂土埋沒而無法耕種者。
- 「農田」需符合以下規定:
- 非都市土地編定為農牧用地現供農作使用之土地。
- 都市土地劃定為保護區或農業區現供農作使用之土地。
- 國家公園土地為依有關法令勘定現供農作使用之土地。
三、具領人:
由農田之獨立且實際從事耕作之農戶具領。
四、申請需攜帶資料:
- 申請人之身份證
- 印章
- 114年轉作申報單或土地所有權狀正本或近1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
- 存款帳簿
- 土地租約書 (若非土地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