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民建置防水閘門(板)補助
發佈日期: 2025-09-02
發佈單位: 田寮區
原始連接: https://tianliao.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00C9EB9B2ADD8C1E&sms=12995F1180FAB8A7&s=15E889A5222F99AA
一、補助範圍: 本市轄內為防止積淹水之合法建築物。惟有下列情形者,不予補助:
(一)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4-1條規定,自民國100年7月1日以後申請建造執照已自行裝設防水閘門者。
(二)同一建物10年內受有政府機關防(擋)水設施或設備等相同性質之其他補助者。
(三)公有建築物。
二、申請期限: 114年9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以收件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