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徵聘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2名 (至114/12/01)
發佈日期: 2025-08-31 16:00:00
發佈單位: 國科會
原始連接: 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detail/43d99a00-10dd-4735-a996-4a9d51ee6869?l=CH&utm_source=rss
- 單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
- 職稱: 助理教授(含)以上
- 名額: 2名
- 預估起聘日期: 民國115年8月1日
應徵資格:
- 學歷: 化學工程、生物科技等符合本系發展之相關專長。
- 條件:
- 可教授本系必修科目。
- 具有英語授課能力。
- 能配合本系EMI課程教學(須具CEFR B2或同等以上英文能力)。
- 有活力、有朝氣,能引入產學合作和積極從事學術研究。
- 應具有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或「研究經驗」。
應備申請資料:
- 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於本校人事室網站)
-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徵聘教師申請表」及「新聘教師學術著作點數表」 (請自本校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網站下載)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
- 附名次之大學及研究所成績單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
- 博、碩士論文摘要
- 主要著作目錄、SCI論文影本、作品集
- 主持之產學合作計畫目錄(無則免附)
- 教學計畫、研究計畫
- 自傳、履歷表
- 提供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或「研究經驗」之相關證明文件
- 學術著作點數表、期刊排名點數計算明細表
- 列舉三位以上推薦人及可聯絡方式
- 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 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 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以上資料缺一不可,應徵資料概不退還。
聯絡方式:
- 聯絡人: 張苹蘭小姐
- 應徵資料紙本請郵寄至: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 張苹蘭小姐收,封面請註明「應徴教師」
- 聯絡電話:(02)27712171-2512
- 聯絡電子信箱: plchung@ntut.edu.tw
- 申請期限: 自即日起至 114年12月01日止 (收件截止,以郵戳為憑)
聯絡資訊:
發佈日期: 2025-09-01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