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臺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冠名作業要點宣導 發佈日期: 2025-09-01 02:16:00 發佈單位: 龍崎區 依「臺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冠名作業要點」規定,民間得向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以捐贈財產或自負經費興建、修繕之市有財產申請辦理冠名權利。 冠名作業原則與流程圖.pdf 宣傳圖卡.pdf 臺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冠名作業要點.odt 原始連接:https://Longci.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7378&s=876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