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112年原住民專門人才或團體培力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2023-09-08 13:37:02
發佈單位:大里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dali.taichung.gov.tw/3175725/post
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 目的:
1、 培力優秀原住民族體育人才,振興原住民族體育運動,蓄積原住民族之動力,推動原住民族體育運動文化傳承。
2、 培力優秀原住民族樂舞及文化展演人才,以永續傳承原住民族樂舞文化,並提升展演水準及促進一般民眾對原住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
(二) 補助對象:
1、 本市各公、私立學校。
2、 本市原住民立案團體。
3、 設籍本市原住民個人。
(三) 實施期程:自公告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
(四) 補助項目:
1、 體育類:補助參加競賽或集訓必要之交通費、住宿費、誤餐費、營養費、講師鐘點費、材料費、教練費、器材費、保險費、場地租用費、諮詢人員費、運動防護員費等。
2、 樂舞或文化展演類:補助受邀演出或參加競賽必要之交通費、住宿費、誤餐費、講師鐘點費、材料費、教練費、器材費、保險費等。
3、 國外展演、競賽或交流類:補助機票、船舶或大眾陸運等交通費、生活費、住宿費、膳食費、辦公費(如出國之手續費、保險費、行政費)及雜費等。
(五) 補助金額:每一計畫最高補助新臺幣10萬元整,每一申請單位或個人以補助一次為限,計畫總補助經費為86萬6,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