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市有財產冠名權利申請 民間向臺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以捐贈財產或自負經費興建、修繕之市有財產,得申請辦理冠名權利。 公告單位: 臺南市中西區公所 公告日期: 2025-09-01 (114-09-01) 依「臺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冠名作業要點」規定,民間得向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以捐贈財產或自負經費興建、修繕之市有財產申請辦理冠名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