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車船處公開徵選契約駕駛員2名
發佈日期: 2025-09-01
發佈單位: 澎湖縣
發佈部門: 公共車船管理處
原始連接: https://www.penghu.gov.tw/ch/home.jsp?id=10088&act=view&dataserno=202508260021
一、應具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在本國設有戶籍。
(二)思想純正,無不良嗜好、無警察機關刑事紀錄及三年內無有責行車肇事紀錄,並能刻苦耐勞者。
(三)領有本國職業大客車或聯結車駕駛執照(具大客車駕駛資格),及近三年內取得監理站行車安全講習證明,並有實際駕駛一年以上經驗或由本處實地路試及格。
(四)體格檢查表合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標準。
二、擔任營業大客車駕駛員資格條件:
應具備上開(一)至(四)之必要條件。
三、工作項目:
(一)駕駛工作。
(二)其他與上列各項工作相關之事務。
(三)本處臨時交辦之事務。
四、工作地點:
澎湖縣境內各公車行駛地及本處指定之地點。
五、待 遇:
試用期2個月基本工資,試用期通過後月薪新臺幣49,060元(含地域加給,獎金每月最高不超過3,000元另計,須另扣勞健保費及福利金)。
六、檢附證件:
(一)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退伍令影本(無則免附)
-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 報名表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 切結書
- 本國職業大客車或聯結車駕駛執照影本
- 近三年監理站行車安全講習證明
- 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表(須含毒品尿液檢查)正本
(二)得檢附之證明文件:
實際駕駛一年以上經驗之證明文件(倘無此證明文件,則應由本處實地路試)、職務經歷(年資)證明文件等相關證明影本。
(三)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親自或委託送達本處人事室報名。
七、聯絡人及聯絡電話:
人事室賴先生
聯絡電話9213822#234
八、報名日期:
114年9月1日起至同年9月12日止,每日(工作日)9時至12時、14時至17時。
九、甄選日期:
另行通知。
十、甄選方式:
本案甄選分為必備資格審查、面試及路試3項,各項評分彙總後,陳報長官圈選,甄選結果並公告於本處官方網站-最新消息項下。倘有錄取人員,另行通知訂約及起聘日。
十一、報名表件及電腦處理個人資料同意書、切結書:
請逕至本處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頁面下載。
十二、申訴電話:
本處政風室,電話921382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