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告:114年度第2次原住民學生生活津貼補助申請
發佈日期: 2025年9月1日
發佈單位: 北屯區
申請受理期間: 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
一、申請時間:
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
二、應備文件:
- 申請書1份。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當學期學校註冊章)或當學期在學證明書1份。
- 最近3個月內全戶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 申請人郵局或金融存簿封面影本(請勿檢附申請人家長帳戶)1份。
- 具中低收入戶身份者,需檢附區公所開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1份。
- 非低收入戶家庭需檢附全戶最近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等資料各1份。
- 申請人切結書1份。
三、申請書件下載:
請至原民會官網查詢(http://www.ipd.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各項福利措施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