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南市政府鼓勵建置防水閘門(板)114年度專案補助計畫」補助經費額度用罄後案件申請期間、補助對象及補助標準等補充規定
發佈日期: 2025-08-29 09:22:00
發佈單位: 臺南市
主旨: 公告「臺南市政府鼓勵建置防水閘門(板)114年度專案補助計畫」補助經費額度用罄後案件申請期間、補助對象及補助標準等補充規定,並自114年5月19日生效。
依據: 「臺南市政府鼓勵建置防水閘門(板)114年度專案補助計畫」第15點規定。
公告事項:
一、 按「臺南市政府鼓勵建置防水閘門(板)114年度專案補助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第8點規定:「申請案件由區公所依收件順序辦理審查,案件數量及金額於每月月底統計一次,經統計後於補助經費額度內,區公所再依序核准,至本計畫補助經費額度用罄為止。」
二、 查本計畫原補助經費額度於114年5月19日已用罄,原應停止核准補助。惟考量申裝意願之市民眾多,為擴大補助案件數量,鼓勵更多家戶裝設防水閘門,防範水災造成損失,爰公告後續申請期間、補助對象及補助標準如下:
(一) 自本公告之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經本市各區公所認定,於113年7月後有淹水紀錄超過20公分,且有居住事實,並取得使用執照或合法房屋證明之建築物者,均得申請補助。
(二) 自114年5月19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依原計畫及本公告所申請案件之每處補助標準如下:
- 出入口寬度一公尺以下補助新臺幣(下同)六千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補助九千元。
- 出入口寬度逾一公尺,二公尺以下補助一萬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補助一萬三千元。
- 出入口寬度逾二公尺,三公尺以下補助一萬五千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補助一萬八千元。
- 出入口寬度逾三公尺,三點五公尺以下補助一萬八千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補助二萬一千元。
- 出入口寬度逾三點五公尺,五點五公尺以下補助二萬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補助二萬三千元。
- 出入口寬度逾五點五公尺補助二萬五千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補助二萬八千元。
三、 符合本公告補充規定之申請案件,由區公所依收件順序辦理審查,案件數量及金額於每月月底統計一次,經統計後於補助經費額度內,由區公所將依序核准至補助經費額度用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