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中市為辦理冬瓜114年0728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發佈日期: 2025-08-29 08:17:18
發佈單位: 清水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 https://www.qingshui.taichung.gov.tw/3763461/post
辦理現金救助項目為:
受理期間: 自114年8月22日起至114年9月4日止(上班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點: 本所1樓農業課。
受理應備文件:
- 身分證影本及印章
- 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應備土地所有權狀,或謄本
- 申請人存摺影本
- 非土地所有權人者,需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
- 需復耕之情形,務必先拍照(近照加遠照、加上日期、地號等資訊)
注意事項:
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如遇先需復耕之情形,務必先拍照,或通知本所先行前往會勘,否則將無法完成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