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113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平埔族學生獎助學金」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期限:即日起至本(114)年9月30日(星期二)止 應檢具以下文件: 申請表一份 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傑出表現證明一份 註記原住民族群別/或註記身分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學生本人之郵局帳戶影本 為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 需檢附證明文件 表單及附件請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業務」下載 (網址: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