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課] 有關受丹娜絲颱風住屋受損之弱勢戶修繕補助、政府媒合代拆說明
發佈日期: 2025-08-28 05:54:00
發佈單位: 民雄鄉
原始連接: https://minsyong.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477&s=1258195
依行政院114年7月颱風豪雨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於114年8月26日第十次工作會議(雲嘉地區),有關受丹娜絲颱風住屋受損之弱勢戶修繕補助、政府媒合代拆說明如下:
一、弱勢戶如需 "全部拆除" 或 "修繕"均可向本所建設課申請,將由政府媒合工班代為施工,費用由政府全額負擔。
二、一般戶(非弱勢戶)如需 "全部拆除" 也可向本所建設課申請,將由政府媒合工班代為施工,9月底前完成拆除者,費用由政府全額負擔。
備註:
一、弱勢戶目前定義為7類:
(一) 低收入戶。
(二) 中低收入戶。
(三) 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
(四) 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
(五) 列冊獨居老人。
(六) 特殊境遇家庭。
(七) 脆弱家庭經社工評估。
二、修繕及拆除等申請須符合「丹娜絲風災家園復原慰助金專案作業規定」申請資格,且主體結構部分(不含採光罩及鐵捲門)損壞面積合計達二十平方公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