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宣導 發佈日期: 2025-08-28 06:33:00 發佈單位: 後壁區 原始連接: https://web.tainan.gov.tw/houbi/News_Content.aspx?n=7009&s=8764674 服務對象: 65歲以下,其配偶死亡。 申請條件: 設籍本市並實際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114年度為38,589元)。 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 動產平均每人不超過新臺幣465,450元。 不動產全戶不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應備文件: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及私章。 申請調查表。 申請人或子女郵局存摺。 詳情可瀏覽臺南巿政府社會局-婦女福利-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專區網頁。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