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未經產銷履歷驗證之加工品,於販賣、標示、展示或廣告得註明使用產銷履歷原料相當文字之條件認定方式 發佈日期:2022-12-05 13:20:04 發佈單位:大里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dali.taichung.gov.tw/2938893/post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