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雲林縣臺西鄉、四湖鄉、水林鄉文蛤養殖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公告日期: 2025年8月26日
發布單位: 臺西鄉公所
依據農業部114年8月25日農漁字第1141411315號公告,針對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造成之農業天然災害,辦理雲林縣臺西鄉、四湖鄉、水林鄉文蛤養殖現金救助。
救助資訊
- 救助項目: 魚塭養殖 - 文蛤
- 救助額度: 每公頃新臺幣 16 萬元
- 受理期間: 114年8月26日至9月8日止 (例假日不受理)
- 受理地點: 臺西鄉公所農業課
- 救助對象: 符合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漁民,且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 20% 以上者。損害率未達 20% 者不予救助。
申請應備文件 (請先行影印一份供公所留存)
- 有效期限內之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
- 當年度或最近一期放養量申報書
- 農災 APP 上傳照片 (魚塭遠近及文蛤災損程度各1張,彩色列印)
- 國有土地租賃契約書 (無者免附)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農會存款簿影本
- 印章
溫馨提醒
- 提前收成或復耕需求: 請使用「農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拍照上傳並列印,於申請救助時一併提出。亦可洽詢公所農業課,將竭誠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 申報不實之行政管制: 依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2-1條修正規定,對於無養殖事實、申報項目謊報等行為人進行懲處,並於系統註記,對行為人其後救助處1至3次不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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