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本市為冬瓜 0728 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農業部已於 114 年 8 月 21 日公告本市為辦理冬瓜 114 年 0728 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本所自 114 年 8 月 22 日起至 9 月 4 日止 (假日不予受理) 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受災證明書。
發佈日期: 2025-08-25 11:00:01
發佈單位: 北屯區
原始連接: https://www.beitun.taichung.gov.tw/3759659/post
一、申請期限
自 114 年 8 月 22 日起至 114 年 9 月 4 日止 (受理期間內因天然災害發生停止上班時,受理期間按停止上班日數順延。),每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假日不予受理,逾期不予收件。
二、受理申請地點
(申報土地所在地區公所)
- 臺中市北屯區公所四樓農業及建設課櫃臺 (04-24606039)。
- 大坑便民服務站 (臺中市北屯區東山路二段 30 號,東山派出所旁) (04-22390402)。
三、救助額度
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辦理。
四、現金救助對象應符合規定
-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 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 20% 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 20% 者不予救助。
- 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五、應攜帶之證件或資料
- 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 (委託經營或承租者另檢附有效期限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書或租賃契約書)。
- 申請人身份證、私章。
- 農會存摺影本或其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 災損現況照片 2 張 (請標示申請地段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