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2年原住民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補助
發佈日期:2023-06-26 11:25:42
發佈單位:北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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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beitun.taichung.gov.tw/3105707/post
112年原住民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補助計畫案
(一)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 設籍本市滿4個月以上,具有原住民身分及就讀公、私立小學(一年級以上)、國中及日間部高中/高職生。2. 需取得本市之低收入戶或原住民中低收入戶之家庭。
(二)受理期間:1. 第一次申請:每年7月1日至7月25日。2. 第二次申請:每年11月1日至11月25日。
(三)應備文件:1. 申請書一份。2. 領據乙份。3.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當學期學校註冊章)或本學期在學證明書(擇一)。4. 身分證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5. 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6. 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7. 校外安親班或補助立案證書影本。8. 繳費收據正本(應有公司行號章及負責人印章):    (1)當年度1月至6月,為第一次申請繳交繳費收據範圍。    (2)當年度7月至12月,為第二次申請繳交繳費收據範圍。申辦旨揭補助所需相關申請書件,請至本會官網查詢(https://www.ipd.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各項福利措施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