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 114 年楊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發佈日期: 2025-08-25
發佈單位: 屏東市
一、受理期間: 114 年 08 月 23 日至 09 月 05 日止,工作日上班時間受理,例假日無受理。
二、受理地點: 屏東市公所 3 樓建設課
三、本市受理項目: 塑膠布溫網室 - 塑膠布 (網)、水平棚架網室 - 塑膠布 (網)。
四、救助額度: 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辦理。
五、所需證件如下:
- 土地所有權狀或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者,檢附土地使用同意書)或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正本。
- 申請人身分證、屏東市農會存摺或他行存摺(非本市農會帳號,須扣跨行轉帳手續費)及私章。
- 拍攝農損照片 (需含拍攝日期,每筆農地含近遠照約 34 張),亦可使用農產業天然災害 APP。
六、注意事項:
- 受災農民請盡速申請並保持受災現場或自行拍照存證,以利實地勘察作業或作為實地勘察之參考。依辦法規定救助種植作物申報不實,不得救助。
- 所申報救助項目損失率達 20% 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 20% 者不予救助。
- 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且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 5 條規定之農民。
聯絡人: 王先生
聯絡資訊: 08-75601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