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徵約用人員1名(獨老行政人員)
徵才公告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徵約用人員1名(獨老行政人員)
一、職稱
約用人員1名
二、資格條件及薪資標準
三、錄取人數
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有效期限自錄取公告日起算5個月,逾期仍未獲遞補者喪失候用資格)。
四、工作地點
花蓮縣政府 (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五、報名期限
即日起至114年09月05日止(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六、工作內容
執行推動本縣強化獨居老人關懷服務計畫之相關行政業務。
七、報名方式
一、裝寄表件:將書面資料以A4大小為限,白紙黑字橫書(14級字),雙面列印,左側裝訂共2份。
(一)書面資料含以下文件:
履歷表
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成績證明影本(最後學歷成績單)
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其他證照影印本(無者免附)
自傳
(二)請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l.gov.tw/)最新消息或公開徵才下載「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影印本黏貼用紙」及「個資授權聲明同意書」。
二、寄件地址:以掛號寄送「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汪宗玫收」(地址: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參加<u>獨老行政約用人員</u>徵選。
三、所送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資料若提供不實或疏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資歷審查合格者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洽詢電話:03-8227171分機382或383,社會福利科 汪宗玫社工師。
八、甄試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甄試,包含筆試及面試兩階段(註:依據<u>學經歷背景</u>與<u>業務相關性</u>進行擇優標準判定)。
(二)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平均分數達75分以上者,予以錄取,甄試結果將公告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九、備註
獨居老人關懷服務為我國相當重要的專業服務領域,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的這份工作,更值得你來投入,出謀劃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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