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推動智能防災設施型農業計畫補助溫網室設施結合產銷履歷輔導方式案
發佈日期:2023-03-02 10:35:10
發佈單位:北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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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beitun.taichung.gov.tw/3001501/post
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前於112年1月31日以農糧中生字第1121132366號函說明,就蔬菜、果樹及菇類產業申請「結構型鋼骨溫網室」設施補助案件,需於核銷前檢具產銷履歷或有機驗證(含轉型期)證書,申請案件農業經營者所提供之驗證證書不綁定產業別(蔬果皆可)及土地。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考量推動產銷履歷和有機驗證為施政主軸,為利政策推動一致性,申請旨揭計畫蔬菜、果樹及菇類產業「結構型鋼骨溫網室」設施之土地(農業經營者與驗證申請人須相同,驗證面積不可小於設施面積,設施產業別與驗證作物類別相同),須於核銷前取得產銷履歷或有機驗證(含轉型期)證書,請轉知並輔導農民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