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人夾藏、私運或虛報貨名及數量之菸酒,最重可罰600萬元
宜蘭縣政府表示,近來查獲數件民眾進口虛報貨名及數量等違規輸入酒品,上述行為已屬違法運輸私酒,依法裁罰至少3萬元,並沒入查獲私酒,縣府並於114年8月間,在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宜蘭酒廠辦理上述沒入私酒銷毀。
縣府進一步說明民眾進口涉虛報貨名之菸酒品,縱未逾一定數量且供自用,仍可能構成運輸私菸酒要件,而有觸犯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將遭處罰鍰新臺幣3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查獲之私菸酒。
為維護合法菸酒業者商品市場流通及保障消費者權益,縣府再次重申執法取締私菸、私酒打擊不法之決心,民眾如發現菸酒不法情事,請撥縣府菸酒檢舉專線:(03)9321668,另有關消費者權益可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