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徵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社會工作專業服務約用社工員(師)3名
徵才公告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徵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社會工作專業服務約用社工員(師)3名
一、職稱
約用社工員(師)
二、應徵資格與薪資標準
一、應徵資格:
- 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 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 具社會福利行政或公務機關服務經驗尤佳。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至第11款情事之一者。
二、薪資標準: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社會工作專業人員服務管理及考核要點規定辦理。
(二)每月薪資新臺幣3萬8,898元整,另依年資、學歷、執照增加薪點說明如下:
具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增加2,000元
具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增加4,000元
具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增加2,000元
年資每年得依考核情形晉階1次(需經首長核定),最高晉陞至第7階。
自109年起由衛生福利部、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委託、補助計畫之社會工作人員年資可合併計算。
三、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四、富服務熱忱、積極學習態度且溝通協調能力良好,具獨立作業能力,與社區資源溝通、服務方案規劃執行能力,工作區域及 時間能配合調派。
五、經費來源:花蓮縣政府社政公務預算。
三、錄取人數
正取3名(報到期間1個月,並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算)
備取3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工作地點
花蓮縣政府(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
五、報名期限
即日起至114年08月29日下班前止(以郵戳為憑)。
七、工作內容
辦理身心障礙者及老人社會工作專業服務與相關<u>行政</u>業務。
八、報名方式
一、裝寄表件:將書面資料以A4大小為限,白紙黑字橫書(14級字),雙面列印,左側裝訂共 2 份。
(一)書面資料含以下文件:
1. 履歷表
2. 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 成績證明影本(最後學歷成績單)
5. 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6. 其他證照影印本(無者免附)
7. 自傳
(二)請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l.gov.tw/)最新消息或公開徵才下載「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影印本黏貼用紙」、「符合專技高考社工師應考資格對照表」(學分班、輔系學程等適用)及「個資授權聲明同意書」。
二、寄件地址:以掛號寄送「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汪宗玫收」(地址: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參加<u>身心障礙者及老人社會工作專業服務約用人員</u>徵選。
三、所送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資料若提供不實或疏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資歷審查合格者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洽詢電話:03-8227171分機382或383,社會福利科 汪宗玫社工師。
九、甄試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甄試,包含筆試及面試兩階段(註:依據<u>學經歷背景</u>與<u>業務相關性</u>進行擇優標準判定)。
(二)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平均分數達75分以上者,予以錄取,甄試結果將公告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十、備註
超高齡的年代,年長及身心障礙者的專業服務是發展趨勢,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的這份工作,更值得你來投入,歡迎你一同出謀劃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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