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連線龍門尖山碼頭攝錄影監視系統,將加強查核砂石車輛管制
發佈日期: 2025-08-20
發佈單位: 澎湖縣環境保護局
原始連接: https://www.penghu.gov.tw/ch/home.jsp?id=10088&act=view&dataserno=11408200003
環保局為加強龍門尖山碼頭砂石車管制,已依據環境部公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取得管理單位授權自動洗車台與出入口監視器查核,將更有效督促砂、碎石載運車輛落實車體及輪胎清洗與車廂覆蓋防塵網,以減少逸散空氣污染。
環保局並表示,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之車輛應使用密閉式貨箱,或以封蓋緊密覆蓋貨箱,封蓋採防塵布或防塵網者,應捆紮牢靠,邊緣應延伸覆蓋至貨箱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及同條文第一項第三款規定,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應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不得附著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砂石載運輛應確實落實規定,以確保車輛行進間砂、碎石不會掉落或產生揚塵,確保道路行車安全,減少環境污染。
環保局籲請載運砂、碎石等相關運輸業者辦理自主管理加強砂石車輛駕駛教育訓練,如至龍門尖山碼頭載運砂、碎石物料時,應遵照規定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並於車輛上路前務必自我檢查,確保車體覆蓋防塵網與困紮牢靠,才能避免運輸途中砂、碎石掉落路面或飄散污染空氣,共同維護用路人安全與環境品質。縣府環保局並提供民眾環保陳情及諮詢電話06-9221778,歡迎民眾洽詢及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