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當日未攜帶投票通知單,有投票權者仍可投票
發佈日期: 2025-08-20 00:00:00
發佈單位: 澎湖縣
發佈部門: 戶政科
原始連結: https://www.penghu.gov.tw/ch/home.jsp?id=10088&act=view&dataserno=11408200010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投票時間為114年8月23日(星期六)上午8:00至下午4:00,投票通知單應於114年8月20日前分送各戶。
投票權人倘不清楚投票所地點者,可向戶籍所在地鄉(市)公所查詢;另內政部亦有開放提供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票所地點查詢服務,查詢網址為https://www.ris.gov.tw/info-electionVotePlaceQuery/app/aw0702VPQ/main,該查詢開放時間自 114年8月18日至114年8月23日,歡迎鄉親多加利用。
縣府民政處進一步提醒鄉親,有投票權者如投票當天未攜帶投票通知單,仍可憑國民身分證行使投票;另投票當日戶政事務所會派員留守處理公投投票相關查詢事項,惟投票當日不受理補、換發國民身分證事宜,請有需求者提前於辦公日申辦完成,以保障權益順利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