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協助楊柳颱風受災地區國有土地承租人辦理租金減免及重建家園相關措施
發佈日期: 2025-08-22
發佈單位: 六龜區
因應楊柳颱風來襲,國產署為協助受災地區之國有土地承租人,特辦理租金減免及重建家園相關措施如下:
一、耕地租金減免:
- 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耕地因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致農作物歉收時,承租人得請求耕地所在鄉(鎮、市、區)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查勘歉收成數,議定減租辦法。
- 同條第3項規定,耕地因災歉致收穫量不及3成時,應予免租。
二、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減免:
- 依財政部103年5月7日台財產管字第10340007580號令略以,逕予出租之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因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由致收益減少或不堪使用者,得減免租金之減免計收基準及實施方式如下:
- (一)基地:
因災害防救法第2條第1款各目規定之災害,致地上房屋毀損,不堪使用或居住者,自受災之當月起至修、新建完成之當月底止,租金全免。出租機關受理承租人申請減免租金,以災害防救機關提供之資料或現場勘查認定之。倘於現場勘查時房屋已修復,致無法認定房屋損毀原因、毀損情形及減免租金之期間者,得以災害防救機關所提供之資料、現場照片或村、里長證明文件認定之。
- (二)耕地、養地、農作地、畜牧地、養殖地:
適用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以下簡稱減租條例)之租約,依減租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不適用減租條例之租約,比照減租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三、災害單一窗口:
- 本分署災害單一窗口聯絡人:處分科租金股陳小姐,電話:07-2293670分機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