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斗六市公所約用人員甄選公告
發佈日期: 2025-08-21
發佈單位: 斗六市
原始連接: https://dl.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2828&s=558802
一、 徵才機關: 雲林縣斗六市公所
二、 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三、 名額: 1名
四、 性別: 不拘
五、 工作項目: 協助停車場管理業務。
六、 工作地點: 雲林縣斗六市。
七、 公告期間: 自114年8月21日至114年8月26日。
八、 工作待遇: 每月新台幣33,000元整。
九、 僱用期間: 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表現良好可續聘)
十、 資格條件:
1. 中華民國國民。
2. 性別不拘。
3. 年齡:年滿18歲以上,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4. <u>高中</u>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程度者。
5. 需熟悉office文書軟體(Word、Excel)。
6. 具備機車駕照。
十一、 報名方式: 於114年8月26日17:30前檢附報名表、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下方)、相關證照証明影本(無則免附)於上班時間(8:00-12:00,13:30-17:30)親自或委託送達至雲林縣斗六市公所<u> 公用課劉小姐 </u>,逾期不予受理。(請註明應徵斗六市公所<u>公用課約用</u>人員)
十二、 甄選及錄取:
1. 本次甄選由本所就報名表及相關資料辦理書面審查,如有需要再行通知面試,擇優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無適合之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2. 經通知錄取後,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註銷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
十三、 聯絡人及電話: (05)5332000轉分機3306<u>公用課劉小姐</u>。
十四、 其他: 如有下列情事之ㄧ者,不得參加本所臨時人員甄選: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 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未獲宣告緩刑者。
4.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5.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6.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7. 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8.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9. 涉有利益迴避法者,應自行迴避。(無違反「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迴避進用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