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經濟部水利署112年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四期-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
發佈日期:2023-01-04 14:37:36
發佈單位:西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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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xitun.taichung.gov.tw/2960787/post
一、民眾申請接用自來水時需自行負擔用戶設備外線工程費用,常造成部分民眾因無力負擔或無意願負擔費用,而未接用自來水。為基於改善未接用自來水地區民眾用水品質,經濟部依據自來水法第61條第2項「對於無自來水地區居民,申請自來水供水之用戶設備外線費用,得由政府逐年編列預算補助,並應優先補助低收入戶;施設簡易自來水者,亦同」規定,並配合行政院政策修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四期」,將予以經費補助的協助。
二、補助計畫申請期限:即日起至民國112年1月1日至112年11月10止(倘補助經費用罄,即提早停止受理補助)。
三、有關補助條件、補助項目、補助對象、補助基準、應備文件等相關規定,依112年度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規定辦理(如附件2)。
四、相關申請書件請參閱附件35,或至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首頁>便民服務>獎勵及補助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