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疫情發生及傳播,請本鄉相關業者應落實本縣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 防治措施,請查照。
發佈日期:2025-08-20 00:00:00
發佈單位:口湖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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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kouhu.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22599&s=558697
為防範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疫情發生及傳播,請本鄉相關業者應落實本縣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 防治措施,請查照。
一、依據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114年8月19日雲動防二字第1140300314號函辦理。
二、家禽飼養應符合之生物安全條件如下:
(一)水禽案例場及陸禽(雞、火雞及鵪鶉)場應將家禽飼養於密閉式、非開放式或具防鳥設施之禽舍內,並予維持。
(二)非案例之水禽場應將21日齡以下之鴨隻及24日齡以下之鵝隻飼養於密閉式或非開放式之禽舍;場內飼料桶應採密閉式,採食區應採非開放式(具圍網及遮蔽物避免野鳥糞便掉落)之設計,並加設水禽進出閘門;採食儘可能避開候、留、野鳥覓食時間及全場水禽採統進統出管理。
三、經查業者違反前揭規定措施屬實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4條第1項及第45條第1項第4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請相關業者加強防範家禽流行性感冒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