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研究院語文教育及編譯研究中心誠徵「華語文能力基準應用參考指引發展與推廣114年計畫」專案助理1名 114年08月19日
發佈日期:2025-08-18 16:00:00
發佈單位:國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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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detail/2676fa4d-ab65-4325-ab80-5b55d04d2322?l=CH&utm_source=rss
1.徵才機關
國家教育研究院
2.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約用人員)
3.官職等
無
4.職稱
專案助理
5.職系
無
6.名額
1名
7.工作地點
臺北市
8.有效期間(公告)
114年8月19日至114年8月26日
9.資格條件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碩士畢業(外國學位證書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熟悉公文寫作、文稿撰寫、Excel、APA引文格式與文書軟體。
工作態度積極樂觀,認真負責、細心、具學習意願,且能配合團隊合作模式。
具備中文或華語文教學或語料庫應用等專業知能尤佳。
具公務行政經驗者優先考量。
10.工作項目
協助執行「華語文能力基準應用參考指引發展與推廣114年計畫」
華語文語料庫與能力基準應用參考指引相關事項。
計畫成果應用與推廣等事項。
辦理計畫行政相關事項。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1.工作地址
本院臺北院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9號)。
12.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薪 資】
專任人員月薪4萬1,500元,依本院「專任約用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給薪(需依規定扣除勞保自付額及健保自付額)。
【工作時間】
一、自錄取者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契約期間6個月以上之新進專任人員應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評通過正式僱用)。
二、約用人員上班時間依本院「彈性上班差勤管理要點」規定。上班日與放假日,依照行政院公告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及相關調整公告。
【應徵方式】
一、採電子郵件報名,請於114年8月26日(收件截止)前,備齊應徵資料,以電子郵件附加檔案寄至信箱 guan0712@mail.naer.edu.tw。
二、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語譯中心專案助理-XXX(姓名)」。寄送完成後,可電話聯繫(02)7740-7815承辦人王先生,確認是否收到應徵資料。
三、如逾期報名或應徵資料不齊備,恕不受理報名。
【檢附資料】
一、履歷表。
二、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其他有助於審查能力證明及相關資料。
【甄選方式】
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並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合於本院需求者,通知來院進行面試。未獲通知參加甄試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主動通知甄選結果。另本案視甄試成績,酌列備取人員。
【聯絡人】
王先生,電子郵件: guan0712@mail.naer.edu.tw,連絡電話:02-77407815。
發佈日期:2025-08-19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