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受租賃或受委託外籍船舶來臺工作期間,不得申請補給免稅燃(物)料 發佈日期:2025-08-19 04:00:00 發佈單位:行政院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d3f9729e18b34e869dca5ce097ae8a6c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