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 114年度低收入戶老人配戴助聽器獎助計畫
發佈日期:2025-08-19 01:05:00
發佈單位:左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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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eb.tainan.gov.tw/ZuojhenDistrict/News_Content.aspx?n=8495&s=8762642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 114年度低收入戶老人配戴助聽器獎助計畫
補助對象:
設籍於本市年滿65歲以上(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低收入戶長者,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經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其聽力退化損失之範圍45分貝至110分貝,且檢附健保合約醫療院所開立6個月內之診斷證明書及聽力圖正本。
2.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第二類(聽覺機能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證明。
受理申請:
(一)檢具聽力損失相關證明,前往各區公所提出申請。
(二)社會局審核後,函知民眾結果。
(三)倘現已領有身心障礙者輔具助聽器補助,於核定補助後4年內,同一耳位不得申請本項目及基準之補助。 同一耳位已取得本項目及基準之補助,倘仍有配戴助聽器需求,得於前次核定補助滿4年後,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