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湖內區公所約僱人員徵才公告
發佈日期:2025-08-19 00:00:00
發佈單位:湖內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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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hunei.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BCE62219DC7AD246&sms=0618EA118574E1FF&s=8F5B361691C5E2B3
高雄市湖內區公所約僱人員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高雄市湖內區公所
職 稱:約僱人員
名 額:1名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高雄市湖內區中正路二段77號
徵才期間:114年8月19日〜114年8月21日
資格條件: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且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不得僱用之情事者: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工作項目:協辦墓政業務、宗教寺廟、公寓大廈管理、全民健保、國民義務教育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之日(116年7月5日)止
待遇:250薪點(250*139.1=34,775元)
報名方式:
一、檢附證件(請以A4規格製作,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
(一) 直式橫書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每筆資料須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並務必註明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
(二)身分證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相關工作經歷證明(需檢附公司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
二、報名方式:報名資料請於徵才期限內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湖內區中正路二段77號 高雄市湖內區公所人事室 收」(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應徵職務「應徵約僱人員」),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者恕不受理。
三、資格條件經本所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聯絡人:林小姐【電話:07-6991221分機260】
其他:
一、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如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二、本案約僱人員係代理留職停薪人員留職停薪期間業務,如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約僱人員應即停止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