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農業部花卉創新園區研究發展中心組織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一日施行,公告相關行政規則涉及原管轄機關為「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及「農業部農業試驗所花卉試驗分所」者,其管轄機關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一日,於花卉創新園區變更為農業部花卉創新園區研究發展中心
發佈日期:2025-08-14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8929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15日
發文字號:農科園字第1147225563C號
附 件:如文
主 旨:為配合農業部花卉創新園區研究發展中心組織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一日施行,公告相關行政規則涉及原管轄機關為「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及「農業部農業試驗所花卉試驗分所」者,其管轄機關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一日,於花卉創新園區變更為農業部花卉創新園區研究發展中心。
依 據:依行政程序法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配合農業部花卉創新園區研究發展中心組織法規於114年9月1日生效之變更管轄機關行政規則規定表」。
附件:
行政規則變更管轄機關表(pdf)(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8929/A01\_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