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名譽重於捷運票價! 臺北捷運嚴厲譴責違法逃票並拍攝影片公開播放 逃票者已查獲開罰 呼籲旅客勿以身試法
發佈日期:2025-08-19 07:40:04
發佈單位:臺北市
發佈部門: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原始連接: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C037704E52FCCA4A
針對YouTube平臺播放旅客以自拍視角違法逃票影片一事,臺北捷運公司表示,影片中逃票男子已於今(114)年1月14日當晚發現,即依大眾捷運法第49條規定開立違約金新臺幣1,000元,呼籲旅客切勿因小失大、以身試法。對於該影片仍在平臺播放,已向網路頻道檢舉該違法影片應予下架,亦請網友切勿任意轉傳,助長不法行為。臺北捷運公司表示,依照大眾捷運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者,除補繳票價外,並支付票價五十倍違約金;另依大捷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四款,未經驗票程序、不按規定處所或方式出入車站或上下車,最高可處新臺幣4500元罰鍰。再次呼籲,旅客進出閘門,請以正確方式感應票卡,並確認閘門螢幕顯示綠色通行箭頭,即可順利通過全自動驗票閘門,如發現車票無法刷進或刷出,請務必洽站務人員處理。臺北捷運公司站務人員及稽查人員亦不定時於各車站稽查、取締旅客違規使用票卡行為,一經取締並查證屬實即依大眾捷運法處理,決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