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農業部花卉創新園區研究發展中心組織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一日施行,公告相關法律、法規命令涉及原管轄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科技園區管理局者,其管轄機關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一日,於花卉創新園區變更為農業部花卉創新產業園區研究發展中心
發佈日期:2025-08-14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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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8915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15日
發文字號:農科園字第1147225563A號
附 件:如文
主 旨:為配合農業部花卉創新園區研究發展中心組織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一日施行,公告相關法律、法規命令涉及原管轄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科技園區管理局者,其管轄機關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一日,於花卉創新園區變更為農業部花卉創新產業園區研究發展中心。
依 據:依行政程序法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配合農業部花卉創新園區研究發展中心組織法規於114年9月1日生效之變更管轄機關法律條文表」、「配合農業部花卉創新園區研究發展中心組織法規於114年9月1日生效之變更管轄機關法規命令條文表」。
附件:
法律、法規命令變更管轄機關表(pdf)(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8915/A01\_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