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平地造林計畫二十年獎勵期滿後續輔導計畫作業規範」業經發佈施行
發佈日期:2025-07-30 00:51:00
發佈單位:將軍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jiangjun.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7271&s=8758437
公告「平地造林計畫二十年獎勵期滿後續輔導計畫作業規範」業經發佈施行
「平地造林計畫二十年獎勵期滿後續輔導計畫作業規範」
業經農業部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1日以農授林業字第1142440486號令訂定發布,
請本區參加平地造林計畫之林農,視自身(土地)狀況與意願,於期限內申請,
俾利後續輔導計畫順利推動。
(旨案訊息另(114/07/17)已 line 知本區參加平地造林計畫之個別林農)
附檔:
1. 農業部令
2. 平地造林計畫二十年獎勵期滿後續輔導計畫申請書
3. 平地造林計畫二十年獎勵期滿後續輔導計畫作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