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必看!申請領回公共基金 8 項文件一次搞定
發佈日期:2025-08-15 09:07:00
發佈單位: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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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81513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提醒,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如需申請領回公共基金,請務必備妥 8 項文件,以確保審核順利、加速撥款流程:
申請書及領據(主委簽名並蓋管委會大小章)
公共設施點交證明(須蓋起造人及管委會大小章)
匯款同意書(須蓋管委會大小章)
公共基金總繳款單影本
銀行開戶存摺封面影本
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或核准公文影本
使用執照影本
以上所有影本均須與正本相符並蓋管委會大小章
處長詹彩蘋表示,完善的基金管理,不僅能保障社區住戶權益,更有助提升公共設施維護與生活品質。管委會在申辦前,應仔細檢查文件是否齊全,以免影響撥款進度。
民眾如有疑問,可洽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使用管理科,或上苗栗縣政府官網查詢相關資訊。
聯絡人:江技士
電話:037-559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