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及宿醉不開車 你我生命財產有保障
發佈日期:2025-08-13 00:00:00
發佈單位:彰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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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及宿醉不開車 你我生命財產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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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9

發布單位
警察局
發布日期
2025/08/13202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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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長洪再德 8335023
員林分局員林派出所於日前接獲報案,在員林市中山路1段644號前有1輛自小客車自撞發生交通事故。經員警迅速前往處理,現場為1輛張姓駕駛B**-2***自小客車自撞車頭凹陷,停於員林市中山路1段644號前,現場無人受傷。
經員警處理了解張姓駕駛有酒後駕車情事,依法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員林分局表示酒後駕車處罰罰鍰已提高,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2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至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如拒絕警方實施酒測則一次處罰18萬,民眾不可不慎,勿因一時貪杯上路因小失大。
員林分局分局呼籲民眾應有「酒駕零容忍,酒後及宿醉不開車」觀念,也請民眾應善用計程車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除此之外本分局也會持續強力取締酒後駕車包含連外橋樑及其他易飲酒場所,民眾勿抱持僥倖心態駕車上路,以維護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