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警察局114年第2次酒後駕車等交通違規移置保管,逾期未領汽車30輛、機車32輛拍賣案。
發佈日期:2025-08-12 00:00:00
發佈單位:基隆市政府
發佈部門:基隆市警察局
原始連接:https://www.klcg.gov.tw/tw/klcg1/3170-305195.html
基隆市警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12日
發文字號:基警後字第114053號
主旨:公告下列車輛拍賣(第2次拍賣)
壹、標地名稱及數量:本局114年第2次酒後駕車等交通違規移置保管,逾期未領汽車30輛、機車32輛拍賣案。
貳、拍賣地點:基隆市義五路6號(本局交通隊6樓禮堂),看車:本市中山區文化路118號對面(本局違規拖吊保管場)。聯絡人:小隊長蔡秉霖。
參、投標資格:凡依法納稅之廠商(須持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及中華民國國民均得參與投標,以現金或下列票據方式繳納:
1.經政府核准於國內經營金融業務之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郵局、農會或漁會簽發指定本局為受款人之劃線支票或保付支票。
2.郵局簽發指定本機關為受款人之匯票。
肆、文件費:新臺幣零元正
伍、圖說費:新臺幣零元正
陸、保證金:參與拍賣須繳納汽車保證金新臺幣3萬元、機車新臺幣1萬元,於拍賣當日9時至10時在拍賣現場繳納(逾期一律不受理)
柒、喊價及決標方式:
1.汽車逐輛拍賣,機車逐輛拍賣(得視情況分批拍賣)。
2.主持人於開標時間當眾逐一宣布標售標的及開始喊價,由取得投標權之投標人當眾舉牌喊價,出價最高者,由主持人複誦該價格,經複誦3次,無再出更高價者,
則由主持人宣布由其得標;若於第3次複誦前,有投標人舉牌喊出更高價格者,則重新以最高價格再按上述程序複誦,直到宣布決標為止。
3.投標人喊價低於標售底價者,投標無效(詳如拍賣須知)。
捌、標的物提領方式:
1、於得標翌日起10日內至本局出納室繳清拍定款項,並自完成繳款10日內至本局違規車輛代保管場提領標的物。
2、欲辦理重新過戶領牌使用者,須向監理機關辦理完成相關手續後,持證明文件至本局提領。
3、具結放棄領牌使用者:持拍定價金繳納證明、切結書及身分證明文件至本局交通隊接洽點交提領。
4、有關日後涉及違法(規)行為由得標人自行負責(詳如拍賣須知)。
玖、售標時間:自114年 8月 25日至114年 8月25 日 14時前。
拾、拍賣及領標截止收件日期:
114年8月25 日14時整假基隆市義五路6號(本局交通隊6樓禮堂)辦理拍賣。承辦人:警員蘇翊豪、電話:2423-7181#209或2426-8181#2753
相關資料,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