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114)年下半年(二期作)公糧及「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相關作業,雲林縣補申報期展延至8月15日止。
發佈日期:2025-08-11 00:00:00
發佈單位:莿桐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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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cihtong.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9906&s=557599
有關本(114)年下半年(二期作)公糧及「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相關作業,雲林縣補申報期展延至8月15日止。
一、補申報請於8月15日前至本所農經課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時應攜帶:
(一)國民身分證或可證明身分文件正本
(二)土地所有權狀正本或近3個月內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
(三)有效期限內租約或代耕證明資料
(四)申請人私章
(五)申請人(農會)存摺
(六)113年二期作申報書存根聯(粉紅色)
(七)其他必要證明文件(如:土地共有分管協議書、分耕位置圖、契作合約書、戶口名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