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認可本部水產試驗所為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機構
發佈日期:2025-08-10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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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8910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141546636A號
主 旨:公告認可本部水產試驗所為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機構。
依 據: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第十一條。
公告事項:本案認可內容如下:
一、機構:本部水產試驗所。
二、試驗場地址:臺南市七股區三股里海浦4號(本部水產試驗所海水繁養殖研究中心)。
三、代表人:張錦宜。
四、認可項目及其面積:
(一)海水養殖館半密閉設施:基地面積1,185.46平方公尺,包含入口防疫區(29.6平方公尺)、監控室(21.6平方公尺)、機房(27.7平方公尺)、排放處理區(ABC區、D區共2區合計78.1平方公尺)、簡易實驗室(A-2區21.9平方公尺)、養殖區(A-1區、B-1區、B-2區、C-1區、C-2區、D-1區、D-2區等共7區,合計499.2平方公尺)。試驗物種:海水水產動物。
(二)淡水養殖館半密閉設施:基地面積1,185.46平方公尺,包含入口防疫區(29.6平方公尺)、監控室(21.6平方公尺)、機房(27.7平方公尺)、排放處理區(ABC區、D區共2區合計78.1平方公尺)、簡易實驗室(A-2區21.9平方公尺)、養殖區(A-1區、B-1區、B-2區、C-1區、C-2區、D-1區、D-2區等共7區,合計499.2平方公尺)。試驗物種:淡水水產動物。
五、本案認可之有效期間為自公告日起5年。
部長 陳 駿 季